广西建成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万个

我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万个

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加快构建区县、街道、社区、家庭相衔接的居家社区四级服务网络,目前已建成12个示范性网络区域

依托全区1253个乡镇社工站、1.47万个村(社区)志愿服务站,为超过200多万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等服务

5月9日,记者从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十四五”以来,我区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全区已建成111个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13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全区目前共有各类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万个,其中全托服务机构和设施600多个,日间照料、互助型等服务机构和设施1.1万个;各类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床位总数16.7万张。我区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8个市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是全国试点地区数量最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2021年以来,广西共争取中央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22.2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8.8亿元重点用于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扩大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加快构建区县、街道、社区、家庭相衔接的居家社区四级服务网络,目前已建成12个示范性网络区域。在县级层面,每个县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且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区已建成111个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在街道(乡镇)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区建成13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建成513个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44.9%。在社区(村)层面,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站)、幸福院等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2万家。在家庭层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7500张,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2万户。为高龄、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助浴服务试点,提供专业助浴服务1万多人次。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参与。全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指导全区专业能力较强的机构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等,延伸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开展上门服务、助餐服务等,“以大带小”形成“1+N”的运营服务模式。建立为困难、失能等重点老年群体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组织承接、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依托全区1253个乡镇社工站、1.47万个村(社区)志愿服务站,为超过200多万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等服务。

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创建命名63个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积极培育12个县建成国家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带动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探索智慧模式,依托广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整合老年人需求信息和各类社会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健康咨询、服务缴费等项目。(记者/何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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